第二十章:這一章記載十條誡命,一般人對它只是表面、有限的認識,如果你對它深入了解,且確實遵行的話,你的靈性會很出色。
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」(3)第一誡:要專心敬拜神。敬拜神不光只是外在的儀式,確實遵守真理,不做傷天害理的事,那就是敬拜神了,因為神就是真理。反過來說,雖然做許多奉獻,卻做違背真理的事,那還是沒敬拜神。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(約十四6)「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,喜歡使律法為大,為尊」(賽四十二21)神雖然是至大,但祂做一切的事,都不違背公義的原則。
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」(4, 5)第二誡:不可雕刻、跪拜偶像。許多宗教都有這種習慣,但神不要我們這樣,許多人會想,已經專心拜神了,怎麼還會去拜偶像,這條誡命不是多此一舉嗎,其實有不少人一方面在拜神,一方面還有許多偶像,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。一般人所注重的是有形的偶像,其實更可怕的是無形的偶像,無數的人受無形偶像的控制,為它而失去自由,為它而做錯事,為它而瘋狂。
什麼叫做無形的偶像,就是它不是神,但你把它當作神,認為它無所不能,無比的貴重。愛它愛得要死,得到它高興的要死,失去它痛苦的要命,為了得到它,不惜付出任何代價,為了它跟別人爭得你死我活,做許多不該做的事,結果你成了它的奴隸,沒有它你活不下去,你完全受它控制,你的生命完全變了調。
舉例來說:錢財、權力、地位、物質享受…它們都有這些特質,許多人為了擁有它們,不惜做出傷天害理的事,忘記一切人情道義,別人從旁邊看,覺得他們像獸不像人,不過他們自己倒不覺得,只覺得非常威風、非常快樂,只有當末日審判時,他們才會清醒。
事實上擁有它們並不是壞事,如果你能妥善使用,能造福許多人,很不幸的,大部分的人只造福自己,而傷害許多人。這些東西你要去控制它,而不是受它控制,當你沒有它就活不下去,當你為了擁有它而做出違背良心的事,那時你已經受它控制了,它是主人,你是奴隸,絕大部分的人無法控制它,而是受它控制。
勝過別人、高人一等、破紀錄、空前絕後…也一樣有這些特質,有些球員有特殊的才華,因此受到別人的稱讚,有很好的收入。但他不會滿足,他只是把全部的時間、精神投入他的事業,當他成功時,到處都是歡呼;失敗時就像世界末日來臨,到處都是噓聲。每次都得勝,常常在破紀錄,天下哪有這種事,這種事失敗的機率,遠超過成功的機率。為了成功,幾乎沒時間過正常人的生活,享受生命中各式各樣的樂趣,生命變得很單調,壓力很大,事實上他成了奴隸,被不可能擔得起,日益增加的重擔,壓得喘不過氣來,不支倒地是必然的結局。
偶像不光只是這些,你的親人、事業、健康、財富、平安…當你過度愛它,沒有它你活不下去,為了它你不惜做出違背真理的事,事實上它已經變成你的偶像了。我們是神所造,我們需要什麼神都知道,當神賜給我們時,我們感謝領受;當神收回時,雖然我們很不好受,但我們依然感謝,知道神有祂特別的旨意,有一天當我們需要時,祂依然會賜給我們,不需要跟神討價還價、大吵大鬧,我們要學習做一個自由的人,不受外物的控制。
無形的偶像,錢財、權力、美色、名望…在一般人眼中是無比的美好,人們用盡一切辦法你爭我奪,得到的很高興,得不到的又羨慕又忌妒,他們在人群中製造混亂,讓人不能和睦相處,坦誠相愛。得到的一時很快樂,但過一段時間後,他會發現事情沒他想的那麼美,最明顯的例子是所羅門王,幾乎人所期望的他都有了,但他半點也不快樂。
他的結論是「虛空的虛空,虛空的虛空,凡事都是虛空。人一切的勞碌,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,有什麼益處呢?…我專心用智慧尋求、查究天下所做的一切事,乃知神叫世人所經練的是極重的勞苦。我見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,都是虛空,都是捕風。…因為多有智慧,就多有愁煩;加增知識的,就加增憂傷。」(傳一2, 3, 13, 14, 18)你會說那只是個特例,不,那是範例,很多有權有勢的,最後常是這種結局,只是他們很少把內心的話告訴別人。
一般人看舊約先知書,常覺得很無聊,因為神一直在責備選民拜偶像,自己又沒拜偶像,所以跟自己無關。他們是在拜有形的偶像,我們是在拜無形的偶像,而且我們的情況比他們嚴重得多,所以現在聖工幾乎完全停頓,比較好的見證都是幾十年前的,各方面都是虛有其表,神好像不見了。如果還不懂得悔改,還自以為是,自我陶醉,那教會就沒救了。
許多人會說,你這隻烏鴉,好話不說,專講一些悲觀的話。你錯了,我是喜鵲,不是烏鴉,我是教你怎樣得到真正的幸福。魚需要活在水中,離開水,牠活不下去;人需要活在愛中,離開愛,人無法生存。當人活在你爭我奪之中,他沒有真正的朋友,在他身邊的人,並不是真正的愛他,大部分是別有用心,他自己的感覺是高處不勝寒。
雖然人需要活在愛中,但大部分的人,都是要別人愛他,他不願愛別人,只想獲得,不願付出,就算是付出也都是有目的、有代價的,白白的付出,沒人願做這種傻事,如果你做這種事,會被家人罵死。
人間的愛非常淺薄、脆弱,就算夫妻、兄弟姐妹、親朋好友,感情也相當有限,例外的當然有,但不多,各人關心自己都來不及了,哪有時間關心你。當你遭遇困難時,能有幾個人真正幫你度過難關,大部分只是問候一下,意思意思而已,真正幫忙的沒幾個。就算夫妻,許多也是貌合神離,各有各的打算。人情似紙張張薄,酒肉朋友是很多,患難之交沒幾個,有些人還會出賣朋友,落井下石。當你年老時,如果身邊沒存點錢,很少有子女會來找你,來找你的,許多是因可從你得到一些好處,這種事不是絕對,但常遇到。人間的愛非常有限,就像魚快擱淺,勉強在那裡喘息,怎麼快樂得起來。
人活著要有正確的目標,「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(太二十二35- 40)這就是人生的目標,能這樣做,你的一生會很有意義,也會活在神的看顧、祝福中。
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,愛神就是愛真理,盡一切力量愛真理,就是把真理放在第一位,不做任何違背真理的事,不因任何事故,而違背真理,說來容易,其實沒那麼簡單。愛真理就是一方面自己遵守真理,另一方面,幫助別人認識真理、遵行真理,能這樣做,人的一生才能步入正軌,各方面都蒙福。
拜神跟拜偶像不一樣,拜神不用你爭我奪,而是希望每個人都能認識真理,遵行真理。拜偶像不一樣,偶像是你有我就沒有,我有你就沒有,彼此勾心鬥角,搶來搶去,前者是坦然相處、互相照顧。後者活著就是爭名奪利,追求高人一等、物質享樂,實際上他是在拜偶像,受偶像的控制,他的自我就是他的偶像。
人最常見、最難除掉的偶像,恐怕就是人的自我,一般人都是自我中心、自以為是、自私自利、自高自大,樣樣都要勝過別人。靠自己想把自我除掉,幾乎是不可能,唯有靠神的幫助才能達成,自我除掉才能與人和睦相處,彼此相愛。
屬靈的恩賜也不該成為我們的偶像,有些人有醫病趕鬼的恩賜,別人醫不好,他醫得好,別人趕不出去,他趕得出去,因此很受人尊重,他也對神給他的恩賜愛得要死,這也是不應該的。神給我們各種恩賜,是為了造就教會,不是讓人洋洋得意,今天神給我們,明天說收回就收回,所以沒什麼好高興,也沒什麼好難過。
人生的目標不在追求高人一等,那樣做永遠不得安寧,對別人、自己都沒好處;而是在愛神、愛人,不管是愛神或愛人,它最終的目的,都是幫人認識真理,遵行真理,這樣別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。這種愛純潔、沒有雜質、不求回報、白白的付出,接受的人也沒什麼壓力。
「君子喻於義,小人喻於利。」君子做人講究是非對錯,可以做、應該做的他才做,不應該做的,他就不做,不考慮利害得失。小人一切以利害關係優先考慮,不考慮是非對錯,今天信耶穌可以得到許多好處,他跑得很快,明天需要某些付出,或面對某些壓力,他就要趕快溜了。他會為自己找許多合理的解釋:宗教可信不可迷;為看不見的東西,做那麼大的付出,那是呆子,那是邪教;真的宗教都是帶給人幸福,讓人受那麼多苦的,那是假的宗教。說穿了,利害關係是他的偶像,他的一切,他要的是偶像,不是真神。
人間的愛一般都不太純潔,多少要求回報、或是做人情、建立人脈,有些人付出一點點,卻要求一大堆,那種愛不純潔,讓人看了害怕,那種愛不能帶給人溫暖。一個人如果只是單純的愛神、愛人,不由人得到回報,只由神那裡得到回報,他的愛是純潔的,他讓人間充滿溫暖與快樂。
呼吸、心跳並不是人真正的生命,那是肉體的生命;人靈魂真正的生命是愛,你愛的是什麼,決定你生命的品質,當你失去你所愛的,那時就像失去你的生命,所以有些人失戀,或失去心愛的人或事物,那時他覺得他活不下去了,生命變得完全沒有意義。這就是為什麼神不要人有偶像,不要人隨便亂愛,因為除了真理以外,幾乎所有的東西,你遲早都會失去,失去時你會很痛苦。你不會失去真理,除非自己放棄,我們專心愛真理,其他的一切可有可無,神賞賜我們感謝領受,神收回我們也是感謝,因為必要時神一樣會再給我們。
人愛的如果是神、是真理,他的生命是高尚、自由的,有理想、有目標,將來進天堂沒問題。人如果懂得愛他人,他的生命品質也不錯,能與人和睦相處,如果沒特別的缺陷,將來進天堂的機會也不小。人愛的如果是世界、是享樂,他的生命品質不好,勢利現實、唯利是圖、不講人情道義,將來無法上天堂。人愛的如果只是自己,一切自我中心,自高自大,自私自利,處處利用別人,詭詐狡猾,他的前途很不樂觀,難逃地獄的刑罰。
神造人不是光造一個美麗的世界讓人享用,祂真正的目的是要讓人活在愛的世界,每個人都能和睦相處、互相幫忙、互相照顧。一般人會覺得這是理論不可能達成,但全能的神能將他辦到,當每個人活著就是愛神愛人,沒其他的偶像,那時他就活在愛的世界裡了。「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;你的道就是真理…你所賜給我的榮耀,我已賜給他們,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合而為一。我在他們裡面,你在我裡面,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,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,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。」(約十七17, 22- 23)
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合而為一,許多人私心太重,不可能與人合一,處處都要利用、吞吃、詐騙、玩弄別人,他會把眾人害死。只有遵行真理的人,才能與人合一,就像耶穌說的:「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。」(太十二50)性情、思想相近的,彼此容易了解溝通,就像弟兄姐妹;性情、思想差太遠的,就像沒有共同的語言,彼此難以溝通相處,就像陌生人。
一個人靈性越成熟,他的愛越純潔,越容易與人合而為一,所得的幸福也越大。一個人靈性越不成熟,他的愛越不純潔,越不容易與人合而為一,所得的幸福也越小。將來的世界,神根據人的性情、思想,將人分門別類,讓人各從其類,各歸其所,各自得到應得的回報。
「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」(5, 6)神做事賞罰分明,規矩遵守誡命的,祂就施恩賜福;口是心非、陰奉陽違的祂就懲罰,祂有豐盛的恩典,但不容許人隨便亂來。
「不可妄稱耶和華─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」(7)第三誡:不可妄稱神的名,有些人對這句話有點誤解,以為說不可稱呼耶和華這幾個字。不是這個意思,它是說不可濫用神的名義,不是神說的,就不能說是神的旨意,神的啟示。自己隨便亂夢,不能說是神給的異夢。
自己的意思,就說是自己的意思,不能狐假虎威,自己的猜想,卻說是聖靈的感動,要別人照你的意思做。確定的才說,不確定的,就不要隨便說。(耶二十三16- 38)
另外,不可隨便拿神開玩笑,那也是妄稱神的名。
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─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」(8- 11)第四誡:當遵守安息聖日,神體諒人工作勞累,讓人第七天可放下世上的勞碌,到神面前快樂的休息。想一想自己寄居在世,還有多久的時間,才能回天家永享安息,與神見面時,是很高興還是很緊張?
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(12)第五誡:當孝敬父母,做人不可忘恩負義,別人對你付出很多,就不該做出對不起別人的事;當然有些人只享權利,不盡義務,甚至任意糟蹋人,那是另當別論。
「眾百姓見雷轟、閃電、角聲、山上冒煙,就都發顫,遠遠的站立,對摩西說:求你和我們說話,我們必聽;不要神和我們說話,恐怕我們死亡。摩西對百姓說:不要懼怕;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,叫你們時常敬畏他,不致犯罪。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;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。」(18- 21)百姓看到神的威嚴深感恐懼,希望摩西跟他們說就好,不要神直接跟他們對話。這邊摩西象徵耶穌,做人與神之間的中保,神太聖潔,人太軟弱,兩者難以直接溝通,需透過中保,減少摩擦。雖然百姓一時間深感恐懼,但日後依然常惹神發怒,人就是這麼軟弱,一時受管教就乖乖的,過沒多久又故態復萌了。
「你們不可做什麼神像與我相配,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」(23)神反覆提醒人,不可為祂塑造形象來拜,然而人這種壞習慣,似乎很不容易改過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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