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廿六章:「瘟疫之後,耶和華曉諭摩西和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說:你們要將以色列全會眾,按他們的宗族,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、能出去打仗的,計算總數。」神只數算二十歲以上,能出去打仗的人數,其他老弱婦孺就沒列入計算,暗示著我們,神在乎的是能與魔鬼爭戰的人,許多人雖然信很久,但靈性軟弱,無法上戰場,那些神不列入計算,我們需要追求長進,早日成為精兵。
「你要按著人名的數目將地分給這些人為業。人多的,你要把產業多分給他們;人少的,你要把產業少分給他們;要照被數的人數,把產業分給各人。」(53, 54)數算人數跟將來分產業有關係,在屬靈爭戰上沒貢獻的,將來得不到什麼。
「利未人中,凡一個月以外、被數的男丁,共有二萬三千。他們本來沒有數在以色列人中;因為在以色列人中,沒有分給他們產業。」(62)利未人,神的工人,沒有與一般選民同分產業,他們有神另外給他們的賞賜。
這回以色列人中被數的,共有601730人,曠野旅程開始時的數目是603550人,數目差不多,只是除耶書亞、迦勒外,第一次被數算過的都以離世,暗示著經過曠野旅程,神要把我們去舊換新。
第廿七章:記載關於繼承產業的問題,揀選耶書亞來接替摩西的職務,不確定的地方,須經大祭司向神求問,按神的指示行事。
第廿八、廿九章談到每天、每星期、每個月及不同節期需奉獻的祭物,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獻給我的供物,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。」(2)這邊稱奉獻的祭物叫神的食物,一般人會覺得很奇怪,神又不吃牛、羊肉,怎麼把它稱做神的食物。舊約選民一直在獻祭,卻不知道它的涵義,新約選民已經沒在獻祭了,更沒去思考。摩西五祭,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各有其涵義,這邊提到的火祭就是燔祭,將祭物焚燒獻給神。燔祭的幾種動物,是用來象徵不同類型的人,燔祭的一些手續,是告訴人,你要奉獻給神,須注意哪些重點。
所以燔季的真正涵義,就是帶領人來歸向神,這是神對祂的選民與工人的期望。人是神所造,需要住在神裡面,受神保護,無奈人犯罪遠離神,活在水深火熱中,不知如何是好,神希望選民將這些迷失的人,帶回祂面前,所以才稱他們為神的食物。詳細的情形,以後如果我們有空,講利未記時再說。
第三十章談到許願的相關事宜,「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,要約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。」(2)原則上不隨便發誓,人是善變、軟弱的,有時一時衝動,痛下決心,向神發誓,事後卻無法信守諾言,變成欺騙神,那樣倒不如,不發誓還比較好。想要達成某個目標,恆切的向神求,只要是合情合理,不違背神旨意的,一般都會得到。違背神旨意、強求的,那對你沒好處。
女子年幼、還在父家,那時許願的同意權歸父親;出嫁後,同意權歸丈夫;寡婦或被休婦人許願的決定權歸自己。許願的同意權,就是當事人所許的願,或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,可決定讓它成立或廢除,若是默認那就是同意。如果廢除當事人所許的願,萬一因此而出差錯,那麼廢除的人須替當事人負責。
第三十一章:「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,後來要歸到你列祖那裡。」米甸人在以色列民接近曠野路的終點,色誘他們去拜偶像,犯姦淫,讓他們死了兩萬四千人,元氣大傷,神要他們把禍根除乾淨。
他們並沒派多少人,而是每支派一千人,共一萬二千人,由忌邪的非尼哈帶領,結果大獲全勝,以色列兵丁完全沒死傷,卻把整個米甸人,及他們的城堡全毀了,擄了無數的牲畜,單是羊就765000隻,牛72000隻,驢61000隻,平均一個兵丁擄了56隻羊,6頭牛,5頭驢。也把動歪腦筋的巴蘭殺了,他知道神的旨意,卻跟神唱反調。神用兵在精不再多,如果每個都是精兵,聖潔無瑕疵,要打敗敵人如摧枯拉朽;反過來說,如果有太多缺欠,再多的人上戰場,也是打敗仗,所以要傳福音之前,先把靈修做好。
「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,並會眾一切的首領,都出到營外迎接他們。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,就是千夫長、百夫長,發怒,對他們說:你們要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嗎?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,叫以色列人在毘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,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。…」(13-18)
這些軍長還很聽話,沒因打勝仗就一副了不起的樣子,沒發牢騷說:我們冒險出去征戰,你們後面休息,打贏了沒鼓勵,還把我們痛罵,還跟我們分擄物。
神吩咐他們,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: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,一半歸與全會眾。精兵所得的人口、牛、驢、羊群中,每五百取一,作為貢物奉給神,交給祭司以利亞撒,作為舉祭。從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,每五十取一,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。所以全部的人都有分到擄物,但上戰場的得比較多,祭司、利未人有神特別給他們的份,他們將奪得的金子獻給神,另外各兵丁都為自己奪了不少財物。
第三十二章: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牲畜極多;他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,就來見摩西並會眾的首領,希望將那地給他們為業,他們不過約但河。摩西以38年前,以色列民所犯的錯責罵他們,兩支派的人說,他們會帶兵器與以色列人一同上戰場,直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,他們才回家,他們的產業是坐落在約但河東邊,於是摩西允許他們的請求。
這段另有它屬靈上的涵義,要進迦南地須過約旦河,沒過約旦河就不能進迦南地;要進天堂,自我的污穢需除掉,沒除掉就不能進去。有些人因為特殊緣故,污穢無法除乾淨,但原則上他們是善良,不會去侵犯別人,因著神的憐憫,還是讓他們進去,但他們在天上只是僕人的身分,他們就像是河東地的選民。
第三十三章:已經快到終點了,他們回顧四十年來所走的路,所經歷的一切。同樣的,有時回想我們一生所走的路,如果我們知道事後的結局,許多的事,我們連碰都不想碰,許多冤枉的路,我們根本不想走,無奈許多事情,當時神都隱瞞住,不讓我們知道,我們希望走好走的路,神帶的卻是難走的路。如果讓我們事先知道會遭遇的苦難,可能我們嚇得不敢走,自動放棄了;然而當時什麼都不知道,靠著聖靈的幫助,硬是咬著牙衝過去,事後回想起來還心有餘悸,也訝異自己怎麼可能走過來。
「倘若你們不趕出那地的居民,所容留的居民就必作你們眼中的刺,肋下的荊棘,也必在你們所住的地上擾害你們。」(35)神要他們把當地的居民清乾淨,免得效法他們的習俗,沾染污穢,最後害死自己。可惜他們沒做到,後來也因此亡國。對我們來說,需要把內在的污穢除乾淨,這樣才能長治久安。可惜許多信徒過度注重今生的平安,一直逃避試煉,一直求神把他們的問題早點解決,卻不知道如果那樣的話,最後他們的結局會跟舊約的以色列民一樣。要順服神,讓神照祂的意思去做,不要強求。
第三十四章:神為他們訂出預定給他們的國界,同時選出要幫忙分產業的人。南邊從死海之南端直伸延至地中海一帶,西邊以地中海為主,北邊從地中海起,到達黑門山嶺,東邊最為廣闊,從約旦河谷,直至死海。
第三十五章:給利未人的產業,「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。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,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,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。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,要從城根起,四圍往外量一千肘。另外東量二千肘,南量二千肘,西量二千肘,北量二千肘,為邊界,城在當中;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。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,其中當有六座逃城,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。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。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,共有四十八座,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」
在利未人的城邑中揀了六座當作逃城(書二十1-9),它們是河東的比悉(屬流便支派)、拉末(屬迦得支派)、哥蘭(屬瑪拿西半支派)、河西的基低斯(屬拿弗他利支派)、示劍(屬以法蓮支派)、希伯侖(屬猶大支派)。
逃城乃為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,並寄居的而設,使誤殺人的可逃到那裡,不致為仇家所殺,若裁定是誤殺人,殺人者可住在逃城,直到當時的大祭司逝世,然後他可安全返家。但誤殺人的,若在大祭司未死之前,出了逃城,報仇的就可殺他。若是惡意謀殺,雖跑到逃城,依然需被定罪。謀殺的控告須有一人以上的見證,殺人者不能以贖價來代替,因殺人罪會把所住之地弄污。
逃城有它深一層的涵義,許多作聖工的人,雖然熱心服事神,無奈靈性的成長不是一蹴而就,在他尚未成熟前,由於個人的缺點,無意中傷了一些軟弱的信徒,讓他們對神、對教會產生誤解,從此遠離真神,雖然這些工人不是故意的,但他們在神面前依然有罪,就像誤殺人一樣。這是很常見的事,有些人脾氣大、心直口快,對事情不了解,就隨意責怪人;或無意中做了一些事,讓別人覺得面子掛不住;或是處理事情不公平;或是過份干涉別人的私事……。
在當事人不覺得有錯,卻會讓軟弱的人跌倒,神為他們設立逃城,以避開誤殺人的罪。逃城就是耶穌,你需逃到祂裡面,住在祂裡面,直到大祭司死了,換句話說,就是直到與主同死、同埋、同復活,然後你才可無罪。要注意的是,不是所有逃到逃城的都可無罪,如果是故意殺人,他的罪無法得赦。例如有些人在教會中爭權奪利,用私意作聖工,假冒偽善,騙財騙色,任性霸道,欺負善良,任意解釋聖經,瞎子領路,捨本逐末,自己不走正路,別人要走也阻擋別人,這些都無法向神交代。(太廿三13- 29)
第三十六章:提到凡是得了產業的女子,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,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的產業,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。